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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师傅经河北省一家劳务公司介绍到北京某建筑公司工作,具体岗位为建筑工地铲车司机,某日,韩师傅突然胸闷气短,昏倒在司机座位,工友们送到北京急救中心,诊断结果为突发性心机梗死。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在30天治疗中,费用是43100元,其中10100元费用是自费项目产生,用人单位承担其中一万元后,不愿承担其他费用,用人单位此前没有为韩师傅办理医疗保险,所以韩师傅治疗费用不能得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请问:韩师傅本次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费用如何分担?

劳动纠纷
2022-11-28 19: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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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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