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收到法院一份民事传票,原告人我不认识,而且传票上无原告的身份证号,我可拒绝接受吗?請给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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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不会有原告的身份证信息,但是会同时送达原告的起诉状,起诉状上载明了原告的有关信息,你拒绝接受的后果是法院会缺席审判,该怎么判还怎么判,因为你放弃了诉讼上的权利。理性的做法是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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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传票送到到了你拒绝接受也没什么意义 ,你不去法院会缺席判决的。原告都不认识,一定不要被缺席判决了!缺席判决了你想维权都很难了!及时去法院核实落实具体情况才是对你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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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院传票不会有原告的身份证信息,但是会同时送达原告的起诉状,起诉状上载明了原告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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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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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电话给法院查询真伪。如果是真实的,建议你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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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告你不认识可以拒绝收啊,除非原告是你拒收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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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您确定一下是否是真的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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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打去法院问过吗,自己在外面有没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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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即使你拒签了,法院也会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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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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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上无原告的身份证号,通常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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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院的章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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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拒绝,对你不利,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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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联系经办法官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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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你看下起诉状和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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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情况可以说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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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法官要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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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本人如果不在的,可以给被告父母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
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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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拒绝接受的后果是法院会缺席审判,该怎么判还怎么判,因为你放弃了诉讼上的权利。理性的做法是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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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上不需要写原告的身份证号,正常情况在送达传票的同时,应当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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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表明态度,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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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传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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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诉讼,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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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收到了哪个类型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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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拒绝接受,要去应诉,提前查阅案件,看看是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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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