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桂林某旅行社接待了由江苏某旅行社发来的两个旅游团。在 旅游团结束行程当日,组团社却未按照约定向地接社支付相关团 费,垫付了10万元的地接社因此“甩团”,导致游客无法按原定行 程返回。 请问:游客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损害赔偿
2022-11-28 16:12: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