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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玉林市玉州区优享电器店把我拉为有品生活APP的会员,说成为会员他们打7800元进有品生活APP的作为购物金,这7800元的购物金可用于购买有品生活的商品,三个月后也可以用于购买淘宝、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的商品。而这7800元是他们支付进有品生活APP的,然后要我分12个月,每个月六百多元以花呗的形式还款,我已经还款三个月。现在三个月已经过去,实体店倒闭了,发现这7800的购物金也不能用于购买淘宝、京东平台的商品。我觉得这是存在欺骗行为。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两个方案:一是按承诺实现这7800元可用于淘宝、京东等平台。二是撤销我花呗的还款。

互联网纠纷
2022-11-28 1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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