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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有一个交通事故,致人骨折,已经处理完毕,突然间受害人,自己做伤残鉴定,又开始起诉,索要伤残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做这个伤残鉴定要不要通知肇事方。这样私自做鉴定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2-12-01 13:46:0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肯定要通知肇事方的,私自做是不合理的。如有需要的话可电话咨询我,希望尽快能帮你解决问题。
  • 你好,,一般不需要通知对方,在诉讼中对方不同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建议你委托律师应诉吧,既然起诉了肯定是需要积极应诉了。
  • 这种情况也是合理,只要是正规鉴定机构做的都可以,
  • 原来是怎么处理的,现在有伤残等级吗
  • 要通知,可通过诉讼流程起诉对方

  • 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自己去做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2、交通事故认定书;3、委托鉴定申请书;4、病历、检验检查报告等其它诊断材料;5、司法鉴定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您好,那当时有报警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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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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