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跟我家先生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一个孩子,要是我家先生意外身亡的话,有补偿吗?

婚姻家庭
2022-11-28 08:25: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的死亡,而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接受赔偿的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本人,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
  • 没有结婚但是已经同居的,双方分开的时候不能要求精神补偿或者青春损失费。但是如果双方期间有财产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如果另一方毁坏了自己的个人财产,可以要求补偿财产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