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应准备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此外,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