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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是黑户,房子写的公公名字,但是首付我有付一半,离婚了煮房子我有份吗?

婚姻家庭
2022-11-27 20:45: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的 目前是有离婚的问题需咨询是吗

  • 一般情况下,房子只写了一人名字,原则上该房子属于写了名字的那个人,但是如果该房子是夫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哪怕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对该房子享有同等的分割权利。

    当然,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只写了自己一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子也是属于写了名字的那个人。这也就是看购买房子的款项来源,来确定房子具体是属于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有出资房子有你的份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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