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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但没生活在一起,如果离婚了孩子跟谁

婚姻家庭
2022-11-25 23:08: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是不需要离婚的。

    其次,孩子归谁,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教育背景、孩子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一般来说,刚生下来的孩子太小,都是优先判给女方的。具体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助一起照顾孩子、学历等情况来判断。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孩子的情形或者是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并且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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