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是不需要离婚的。
其次,孩子归谁,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
抚养条件、教育背景、孩子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一般来说,刚生下来的孩子太小,都是优先判给女方的。具体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助一起照顾孩子、学历等情况来判断。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孩子的情形或者是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并且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
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