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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摩托车不小心撞倒阿姨,己送去医院检查只是一点外伤,事后给了阿姨误工费,营养费共1500元现金,说以后如我没关。位过了几天阿姨又说要带我给检查,我还不好,应怎样处理呢?

交通事故
2022-11-25 16:16: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时有做检查并且有赔偿是否签协议。
  • 你好,可以据此起诉,主张拿回款项。
  • 你好!你可以不用理会对方的。
  • 您好如有需要可以报警处理
  • 若是行为人出了车祸的,交通管理部门判定对方负全责的,对方应当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对方不支付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对方有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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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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