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至实习期到转正后已经工作两年多,目前仍在职。我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三千多至四千,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与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于尊重提前了三个月告知老板,年后要离职,但是老板强迫我本月月底就直接离职,嘴巴上说着是为我好。并且,之前老板口头上说明我的工资是做满了一年后,每个月会有一百元的奖励,也就是一年到年底共一千二百元,老板现在对于这一笔工资/费用只字不提,我应该怎么去维权呢?还有一个现况是,我与老板说明了原因是我的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是属于我的隐私问题,但是我和老板说明了,我的隐私是不能说出去的,而且老板也承诺了,但是把我的隐私传播出去,并且加了很多老板自己认为的主观臆断的一些虚假的因素在里面,这一件事情我又该怎么去维权呢

劳动纠纷
2022-11-25 14:31: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