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住院费用后,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以及直接由己方垫付,而后凭医院发票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赔偿。垫付的可在赔偿款中扣除,没有保险的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