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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个月15号发工资的、15号本地的都发了。我们几个外地的到现在都没发算恶意拖欠吗?

劳动纠纷
2022-11-24 20:10: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 被公司拖欠工资的维权方式:当事人可以与公司再次就劳动纠纷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且当事人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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