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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方面的

婚姻家庭
2022-11-23 14:42: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离婚诉讼还是哪方面的

  • 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下:

    起诉离婚,由提出离婚的一方,到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另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到本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具体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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