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求次要责任拒赔,且怠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受害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
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人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行使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