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且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受我国《土地管理法》、《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管辖。《民法典》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
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