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信用卡不还,要先判断是否属于恶意透支。根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如果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将面临刑事追诉。根据现有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欠一万信用卡,暂达不到数额标准,不属于“恶意透支”,不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
民事责任依旧需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