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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和前夫生活期间,他犯食品安全法坐牢一年半,刑事处罚金三万,我们现在已经离婚。 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现在法院向他追缴罚金,我有需要承担吗?

婚姻家庭
2022-11-24 21:32: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刑事判决书上明确载明是由他交罚金。
  • 属于他的个人在乎你不用承担责任。
  • 你好,你 不需要承担责任。
  • 如果是夫妻其中一人实施犯罪的,则罚金不是夫妻共同承担。刑法规定,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你好这个不属于共同债务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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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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