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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当时我被人强迫打下欠条。但是没有证据,签上姓名,被告法院能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22-11-21 21:29: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人逼迫写下欠钱的欠条,欠条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受胁迫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欠条。欠条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他人因该欠条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并且过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另外需要看欠条等材料。
  • 首先在当时被强迫打下欠条后,你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你当时没有报警,现在被起诉,你可以让对方提供证据证明。
    追问:姓名同音不同和身份证一个字不符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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