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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儿子被三个人打伤住院,复议成功,去哪要回医药费

损害赔偿
2022-11-21 08:16: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被打以后,若打人的人拒不赔偿医药费,则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赔偿的民事诉讼,并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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