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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解答 一个女孩去信用社办事,因为工作人员先辱骂她,与她对线,最后家长出面,道歉,但工作人员家人仍认为不好,要去女孩实习地方闹事,并要求女孩再次道歉,女孩再次道歉后,又过了一天,工作人员心脏病犯了,再次要求女孩道歉,道歉后,又再次要求女孩去信用社正式道歉,要不然就去闹事,怎么办?

人格尊严
2022-11-20 09:40: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辱骂欠债人不可以,如果对债务人造成了一定影响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例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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