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之后,其
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丧葬费。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无法证明的,需提供派出所核实过的关系证明;如退休档案材料能证明关系的,也可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法定
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号;
(6)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另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丧葬费经审批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账号,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到账。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