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是指本来需要亲自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人委托他人进行房屋房产证办理。委托书需要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限,并且需要被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还需要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对该委托书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
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