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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行道站着喝水,一个老人要从我后面走过,然后可能是他没看路,弄到我脚然后他自己摔倒了

损害赔偿
2022-11-19 10:01: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当时有没有报警处理
  • 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养老院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老人的摔倒是第三人侵权的,由第三人承担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这个情况现在是说你有责任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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