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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 民间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 但合同签订后每月都有给借贷人打钱 给借贷人打了几年钱了 最后又给借贷人写了一张欠条 但前期打的钱没有写上去 前期的借款合同也销毁了的 请问一下 能用前期打的款低后边这张借条的钱吗?

债权债务
2022-11-19 12:54: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口头约定并实际支付的款项,如果符合利息的可以认定为利息,超过法律保护范围的可以作为本金扣减。
  • 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在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收到多少钱,还多少钱即可。
  • 欠条是具体怎么约定的?前期还款有保留证据?
  • 你好,之前的砍头息肯定要减出来
  • 这个还是要拿证据来具体审查
  • 民间借贷可以不约定利息,只要当事人同意,对于借款的利息可以不进行约定,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而出借人想要主张借款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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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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