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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出租怕屋子倒塌砸伤承租人,怎样写合同能免责

房产纠纷
2022-11-18 18:35: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使用租赁物,取得收益;2、要求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3、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条件时,解除合同的权利;4、保管租赁物的义务;5、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6、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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