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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人打了轻伤,看过一次。现在想去医院住院,这个费用是由谁出?

损害赔偿
2022-11-19 09:49:4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受伤结果和他人殴打的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话,对方是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
  • 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你好,报警了吗?如果伤未愈,可以再去治疗
  • 被人打伤了进了医院,被害人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打人者罚款和拘留的处罚或者由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相应的的刑罚。被害人还可以要求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你这个事情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你这边住院的
  • 而对于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支付,但这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应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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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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