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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内有个自行车、电瓶车存放点,在地面上放了一根不锈钢管,目的是固定自行车、电瓶车的前轮的位置,同时在它旁边就是人行道。在没车存放时,常有人从存放电瓶车的区域走过,正因为如此,常有人不小心被放在地上的不锈钢管绊倒。请问一旦被绊倒受伤小区物业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2-11-18 13:51: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业主在小区内摔伤,如果小区的道路设施确实存在问题,小区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业主可以向小区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物业在小区门口地面上安装铁管子,管理车子停放,是合理的,并不违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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