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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合同不想贷了算不算违约

合同纠纷
2022-11-17 18:33: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贷款签合同了,贷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没下款,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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