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找老板要工资,之前我跟老板是有协议的,可当我找到他时他却不按协议上的办,我不愿意,我跟他说要找有关部门投诉,就走了.在我刚走出去,两个老板老板跑出来抓着我就打.之后我报了110请求他们处理,他们和老板说了一会,然后给我的答案是他让老板把工资给我这事就算了,我不愿意.他们就说要不然我们就不管了,你去找别人去.当时我想反正再说什么也没用了,先拿到钱到医院看了再说,就同意了.可是现在我越想越气,没想到原来110是这么处理的,我觉得很委屈,我想讨个说法.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打了人110不但惩治他们,还说这种事多了.难道警察对这种事都是这么处理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我们这些打工的还有没有自己的权益,难道本地的就高人一等么,我现在对110已经是一点信任都没了,我想他们这样藐视我们这些外地的,不公平对待我们.我不想就这么算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