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公司注销后,劳动者不可以对公司进行工资追诉,因为公司注销后,公司
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一般是不能追诉的。但是如果公司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公司注销登记后遗留的
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可以起诉其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