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案件受理费用标准是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5%交纳。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对应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不同标准交纳;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按照相应标准交纳;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