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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和黄某考完试到吃饭点了,我叫黄某去吃面,黄某说王某在宿舍打火锅,随后一起去,当时还有王某的朋友,他们拿出酒,吃饭期间我有少量陪酒,无劝酒,中途我就走了,过了一个多小时,我再次过去叫走黄某,当时王某在宿舍无异常,两三个小时后王某外出散步导致身亡,请问我应该承担责任和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2-11-16 17:45:59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 你好,按照你说的情况,不需要承担责任,首先你没有劝酒行为,喝酒是在宿舍,也未产生其他义务,之后王某外出散步是自己行为,他自己需要承担责任。
  • 不需要承担。第一,聚餐的地点是死者宿舍;第二,中途有离开;第三,死者是外出的时候死亡。
  • 你好,这个情况下你要主动坦承,如实交代
  • 如果没有劝酒的行为是不用付法律责任的
  • 您好,据你的描述,可以维权和联系。
  • 有没有责任和赔偿需要法医鉴定
  •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是无责的
  • 你好,受伤如何,可以协商的
  • 您好!为什么你要这样问呢?警察要你赔吗?
  • 你好,你也是需要负责任的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怎么划分责任的
  • 你好, 请问对方家属目前是什么态度呢?
  • 你们是否已经成年?如果是成年人,根据描述判断,这个事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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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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