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的流程如下: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应携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材料、主要的
证据材料及其副本、
授权委托书至法院进行立案起诉,法院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一、民事诉讼起诉应当提交的诉讼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应当记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案由、诉讼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据、起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日期。
2、原告身份信息。
如果原告为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如果原告为
法人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被告及第三人身份信息。
如果被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如果被告为法人提供登记信息,即工商登记证明。
4、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5、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6、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