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经常打妻子的,妻子可以起诉
离婚。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只要妻子有证据证明丈夫有实施
家庭暴力的行为,那么丈夫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犯下过错,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时可以基于丈夫家庭暴力行为要求丈夫给予自己
离婚损害赔偿,并依法要求法院对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