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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任借了我两千块钱,一直不还,我该怎么追回来

债权债务
2022-11-14 17:20: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还款的,
  • 你好,你直接报警就可以了
  • 一方借钱不还,追回欠款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协商;请第三方调解;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先行调解或者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一方仍不还钱的,另一方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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