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业户口。今年生下一女,去当地派出所已落户。但我去村委会交表时,却被告知需交纳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中规定的土地资源占用费60000元。原因是妻子有两个哥哥。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取?我阅读过《妇女权益保护发》说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村委会如此做是否合法,我向法院起诉会胜诉吗?

其它综合
2007-07-29 16:25: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