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不予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产权登记的是双方子女的名字,则房产可以按照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该房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