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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11月1号晚上喝了4瓶多的啤酒,11月2号早上,驾车准备去公共洗手间上个厕所休息一下就回家,然后驾车30多米,被一辆电瓶车撞到了我的驾驶室上,她大腿骨折,头部轻微骨折,这是是我全部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2-11-16 11:31: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了没有
  • 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后出车祸,如果朋友有劝酒的行为并把对方安全护送回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一起喝酒的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成因与当事人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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