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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一下 我这边和别人发生交通事故 对方是一个16岁的孩子 没有驾驶证 摩托车也是黑车 而且对方还是逆行撞我的 然后交警判我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我想问一下这百分之三十 是按照双方都有损失赔偿还是 双方各自的责任来赔偿

交通事故
2022-11-12 09:42: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作用小的一方承担次责。一般情况下,次责承担百分之三十。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次责的,承担百分之四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按照各自的责任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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