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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的商品房是2003年底交付的,经装修后2004年5月起对外出租。今年8月间房屋发生外墙多处大面积渗雨水和顶棚多处大面积漏水事件。 本人逐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以此房屋竣工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为由,拒绝承认房屋有任何质量问题;拒绝说明房屋质量事故的原因;仅口头同意由下属物管处在受损的部位粉刷一下。本人无法接受,向杭州市长公开电话投诉。市政府方面非常重视,指示杭州市建委及下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了解处理。他们委派专家来我房实地查看后确认:“房屋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绝对没有质量问题”的理由不成立;此房屋肯定有质量问题! 在杭州市政府部门的监督下,房屋顶棚和墙面才得到应有的处理。

证券投资
2006-01-24 15:50: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