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护照快要过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需要办理护照延期的,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