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跟我老公二地分开大约9年了,现在没离婚,他父亲名下有二套房子,他父亲如果去世了,这二套房子改名为我老公的名,这样的情况下,这二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2-11-03 13:59: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需要看有没有遗嘱,
  • 离婚后房子是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或婚后继承或者受赠,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继承的财产是共同财产
  • 如更名到你老公名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 婚姻存续期间,因继承取得的财产,除被继承人通过遗嘱表明赠予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两套房子,如果你老公他父亲,没有留遗嘱,你老公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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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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