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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了一套单身公寓,为精整修房,合同原定于2005年12月30日交房,我于1月1日前去收房,发现该房屋并未完成基本装修,如墙面未粉刷,窗户未安装玻璃等,最大的问题是屋顶有一处大面积漏水,于是我就没有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承诺整改完后再通知我收房。我于1月17日再次收到交房通知书,在22日我又前去验房,发现基本装修是已经完成,但是漏水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次又多了一处大面积的漏水渗水区域,这两处的漏水都已经影响到铺好的地板致雨水浸泡而变形,开发商又承诺我2月25日左右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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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3 17:01: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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