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刚买房子在北京园,当时没有物业管理。后开始建设小区,做了路灯和电动门,去年9月完成的。物业只是口头上和我说过,也没有说过价格。今天物业要问我收物业费用。物业没有聘用正式的保安人员,只是两个年纪较大的人员,晚上也没有见过巡逻。询问物业管理人员是否有物价局的文件正式说明价格,相关人员称60%以上的业主签字就可以执行了。但是我并没有签字,而且大部分业主就是该物业公司里的人员。
-
也不一定,有些物业公司是自行定费,只要不是滥收费就行了,如确实是提供了相关物业管理,又有协议的约束,我觉得应该交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