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上的工种一般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填写,根据具体从事的工作类型和性质来填写属于何种工种。职务一栏除了主要管理岗位之外,一般不直接填写。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
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