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的消灭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
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
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在抵押
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抵押权人自动放弃抵押权,放弃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这时抵押权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
3、因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消灭。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多种形式的无效,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