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子女的房产赠与可以撤销。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房产赠与可以直接撤销。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后,房产赠与在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房产赠与在六个月内可以撤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