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05年8月搬入高联大厦13楼办公(以前在9楼).自搬入后,生活用水一直无法正常使用.具体表现:水压不稳定,打开洗脸盆的水笼头后,常常没有水,一般要等1分钟左右才有水,最长的一次等了15分钟之久,才有水流出来.时而水压又会正常些,有时也能打开就有水(这种情况比较少).厕所也因水压不稳定,冲洗时经常没水,目前公司厕所的冲洗基本上是靠清洁工将水桶接了水来冲洗.给公司员工日常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我们已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并有书面报告两次递交对方,但对方一直称自己的水压没有问题,让我们自行安装水箱解决.我们认为,做为物业公司,为租住户提供正常供水是物业的本职,而且我们也找装修公司来商讨过解决方案,装修公司称,这明显是水压不够造成的.如果对方水压不足,在我们入住前,是否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但对方并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应注意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在付了如此高的物业管理费及租金的同时,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待遇,而且给员工的日常生活确实带来极大不便.
-
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物业管理职责.很显然,如你所述的情况发生,是由于物业未尽到物业合同义务,既保证提供正常的用水等设施(请注意贵大厦物业规定),那么作为大厦住户就在履行交付物业管理费的合同义务的同时也应享有物业所规定的一切权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