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是这样的,我前男友总是在感情上欺骗我,后来他找了别的女人,为了尽快让我离开,给了我他的信用卡买机票,并告诉还可以透支1万.事后,我用他的卡进行消费,金额大概9千元...几天后我自己的信用卡也被停了,打到信用卡中心咨询原因被告之我前男友报案说我私配钥匙盗取他的信用卡和其他财物...我简直目瞪口呆!那房子是我装修的,钥匙我一直有,后来还换过锁,新的钥匙也是他快递给我的...他这样不仅是歪曲事实,还是凭空捏造! 请问,1.报案回执有法律效力吗?按程序公安局将怎么处理?我是清白的,卡是他给的,而且我没拿任何东西,我该怎么应对?    2.他这样算诬告吗?如果我想起诉,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还有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帮帮我吧,真的不知道付他付出了那么多后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刑事行政
2007-07-27 12: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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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